复旦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励办法
2018年7月
为加强复旦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建设,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上海市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充分展现复旦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竞赛安排
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每两年举办一届,共分三级:
(一)校级:
校级教学竞赛由校工会和本科生院联合组织实施,包括3个环节:
1. 院系选拔推荐;
2. 校级集中竞赛;
3. 市级竞赛参赛选手培训。
(二)上海市级
上海市级竞赛由上海市总工会、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联合组织实施,包括3个环节:
1. 市级集中竞赛;
2. 全国竞赛选拔赛;
3. 全国竞赛参赛选手培训。
(三)国家级
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获奖级别及相应额度
(一)参赛选手奖金:根据每名参赛选手最终获得教学竞赛获奖级别与等级确定奖金总额,总额额度如下表:
获奖级别
|
金额(万元)
|
国家级
|
一等奖
|
5.5
|
其他
|
4.5
|
市级
|
特等奖、
一等奖(参加全国赛选拔赛)
|
2.5
|
一等奖(不参加全国赛选拔赛)
|
2.0
|
其他奖
|
1.0
|
校级
|
一等奖
|
0.5
|
二等奖
|
0.3
|
三等奖
|
0.2
|
(二)指导团队奖励:在整个竞赛过程中,共有3个阶段(市级竞赛筹备、全国竞赛选拔、全国竞赛筹备)需为选手配备指导团队,对其进行培训、指导与支持。对这3个阶段的指导团队也分别给予奖励,每个指导团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团队内部具体分配方案。
阶段
|
金额(万元)
|
市级竞赛筹备指导
|
1.0
|
全国竞赛选拔指导
|
1.5
|
全国竞赛筹备指导
|
1.0
|
三、奖金发放说明
各级竞赛的参赛选手和指导团队的奖金以本科教学专项绩效形式发放。若指导团队成员包含校外人员,则校外人员的奖金额度在本科生院相关经费中,以劳务费形式列支,并同时在专项绩效中扣除该部分额度。
四、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内容由复旦学院(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