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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大学混合式在线课程质量评估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8/12/29

     

    复旦大学混合式在线课程质量评估办法

    (试行)

    一、评估目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的要求,结合《复旦大学2020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通过评估,进一步提高教师在线课程建设和应用能力,深化教学改革质量。

    二、评估工作组织与评估对象

    1. 混合式在线课程质量评估工作由复旦大学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线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每学学期末组织评估,对未通过评估的课程,可在改进完善基础上再次申请评估。

    2. 课程评估对象为面向我校本科生开设,已采用混合式教学方式运行2学期及以上的课程。

    3. 获得复旦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资助的课程,验收合格后3年内,需接受课程运行评估。

    三、评估工作流程

    评估过程分为课程自评和专家评估两个阶段。 

    1. 课程自评阶段:被评估课程团队填报混合式教学自评表格,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如学生学习效果测评、学生意见反馈等)。

    2. 专家评估阶段:组织专家根据评估标准,对被评估课程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

    3. 课程评估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于通过的课程将打上“FD-QM”的标签,对于没有通过的课程,课程团队可根据专家意见对课程进行改进完善,在整改后可再次申请评估。

    四、评估标准说明

        课程评估采用FD-QM在线课程质量标准,该标准由中心与美国在线教育专业评估机构Quality Matters (QM)联合研制,共有8大类33个小类指标,满分为80分。被评估课程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要求,方可通过评估:

    1.     总分达到50分及以上;

    2.   打★的大类标准二、三、五3项为重点评审内容,需分别达到该大类分项总分的70%以上,即标准二达9分及以上、标准三达8分及以上,标准五达8分及以上,3项的达标分应25分及以上。

    每门被评估课程由两位专家单独进行评估,当两位专家出现不同结论时,将请第三位专家进行评判,并给出结论。

    标准

    分值

    大类标准一:课程概况

    10

    1.1 向学生明确说明应该如何开始课程学习。

    3

    1.2 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目的、内容、方式、测评。

    3

    1.3明确说明学生必须遵守的课程规则。

    2

    1.4 明确说明学习课程所必备的学科知识、技能、技术等条件。

    1

    1.5教师、学生在网上需提供恰当的自我介绍。

    1

    大类标准二:学习目标★

    12

    2.1 课程学习目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学习成果,并且从学生角度加以描述。

    3

    2.2课程学习目标反映在课程各单元的设计中。

    3

    2.3 明确解释学习目标与课程活动之间的关系。

    3

    2.4 课程学习目标符合课程的等级水平。

    3

    大类标准三:学业考评★

    13

    3.1课程测评能衡量学生是否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3

    3.2 明确说明课程的评分规则。

    3

    3.3 具体介绍对学生课业和学习参与情况的评价标准。

    3

    3.4测评应循序渐进、多种多样,适合课程等级水平。

    2

    3.5课程提供多次机会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展。

    2

    大类标准四:课程教材

    12

    4.1所选教材有助于学生达到规定的课程学习目标。

    3

    4.2.明确说明所选教材的目的以及在学习活动中如何使用。

    3

    4.3课程教材都要正确标注来源,引用得当。

    2

    4.4课程教材仍然通用,不过时。

    2

    4.5课程所用资料多种多样。

    1

    4.6明确解释指定教材和可选教材之间的区别。

    1

    大类标准五:课程活动与学生互动★

    11

    5.1 学习活动有助于学生达到课程既定的学习目标。

    3

    5.2 学习活动为学生提供互动机会, 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3

    5.3明确说明教师答疑时间以及作业反馈等规划。

    3

    5.4明确说明学生互动等学习参与方面的要求。

    2

    大类标准六:课程技术

    7

    6.1 课程技术有助于学生实现学习目标。

    3

    6.2 课程技术有助于学生积极参与,主动学习。

    3

    6.3 课程使用的技术仍然通用,不过时。

    1

    大类标准七:学习支持

    7

    7.1明确说明为学生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及获取方式。

    3

    7.2学生容易获取课程所用的技术。

    2

    7.3为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课程学习资源有不同的呈现形式。

    2

    大类标准八:课程制作

    8

    8.1课程导航方便易用。

    3

    8.2视频制作恰当,能吸引人。

    3

    8.3各种文本资源可读性强,有利于学生学习。

    2

    总分

    80

    五、评估结果反馈

    评估专家对被评估课程形成评估报告,中心负责汇总综合各评估专家意见后,反馈至被评估课程的负责教师。

    中心将在通过FD-QM标准评估的课程中择优作为示范课程进行建设推广,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推荐申报上海市、国家级在线课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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