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活动与通知 

    关于印发《复旦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9

    复旦大学复旦学院文件

    复旦学院通字〔201712

     

     


     

    关于印发《复旦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校在线教育工作,支持全校各教学单位和教师积极开展自主类在线课程设计与开发复旦学院(本科生院)面向全校教师设立“复旦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建设和改革的基础上,加强项目过程要求和跟踪支持。经研究,复旦学院(本科生院)特制定《复旦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复旦学院

    2017121


    复旦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

    立项管理办法(试行)

    201712

     

    为加快推动我校在线教育工作,复旦学院设立“复旦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支持全校各教学单位和教师积极开展自主类在线课程设计与开发。本项目适用于非学校牵头的教师自主建设课程,强调基于在线课程的教学设计和改革实施。项目管理采用“经费预拨-项目立项-课程验收-运行跟踪”方式,在鼓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的基础上,加强项目过程要求和跟踪支持。为明确本项目建设要求和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有意愿开展创新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学习成效。

    2.申报课程具有一定特色,适合在线制作,需使用已经开设过的课程进行转化和提升,原则上不接受新开课程的申报。

    3. 使用已有在线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教师,如需申请本项目,应确保本校学生在校内平台上的在线学习、讨论以及教学管理,并且无课程版权纠纷。

    4.为保证学生学习效果,具有教学团队的课程(尤其是由多位教师合上一门课程),其在线建设和混合教学改革工作应由教学团队进行整体设计和规划。

    5. 所有申报课程原则上需使用学校提供的在线课程平台进行教学运行。

    6本项目与“复旦大学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为并行项目,每位教师在同一时期内,最多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已获立项的教师,需待结项后再次申请后续项目。

    7. 各院系作为自主类在线课程建设的主要负责单位,应对各申报项目提供经费等支持。通过立项后,学校根据院系支持经费额度,提供配套支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平均2/门)。

    二、立项申报流程

    1.预报名:每学期第8-11周,有意向教师可根据每学期启动通知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登记报名。中心为登记的教师开通“在线课程&混合式教学专题”在线学习内容,教师可在线学习和了解相关概念和方法,还可参加线下辅导说明会,以便更好地完成项目设计并填写申报书。

    2.递交申报书:申请项目的教师需在每学期第12周前完成申报书递交。医口教师申报表统一由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总递交。

    3.确定预拨款项目:第13-15周,中心组织项目初审,确定预拨款项目并核拨款项。

    4.确定立项项目:第二学期第1-4周,中心组织所有预拨款项目的进展汇报,对按期推进的项目予以立项,并纳入学校管理流程。

    三、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

    1.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在建设期内(立项开始1年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包括:

    1)完成在线课程设计和制作。如视频、教学资料等教学内容,作业测试等学业测评内容,以及相关辅助性学习资源等。

    2)完成课堂教学改革任务。基于在线课程开展课堂内教与学活动的设计与改革,尤其需注意对学生线上学习内容和线下课堂学习活动的一致性设计。

    3)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混合式教学试运行(可选取部分章节进行试点),了解学生反馈,对课程设计和教学运行进行完善。

    2试运行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可填写《复旦大学在线课程和教学改革项目验收表》,申请项目验收。由多人授课的课程,需由教学团队完成对课程的整体混合式教学设计后,再申请验收。项目验收按学期组织,每学期安排2次:第10周(主要针对下一学期即打算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以便通过验收的项目能够在下学期课表上标注)、第16周。

    3.通过验收的课程,负责人需在下次开课申请表上标注“混合式教学课程”,并在课程大纲中明确线上和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具体安排,为学生选课和课程管理提供依据。

    4. 课程正式运行时,由于学生需要花一定的时间进行在线学习,课堂内应不再重复在线课程内容,因此允许适当缩减学生课堂内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课程总学时数的1/2左右)。鼓励教师开展小班化的讨论课。

    5. 在完成建设任务的当年年底,学校对负责教师(或团队)核拨专项绩效,绩效标准按课程为单位计算(基础标准:1/门)。由团队建设完成的课程,各人绩效由项目负责人在总额中进行分配。

    6. 通过验收的课程在后续5年内,每年至少采用混合式教学开课1次。

    四、后续完善和推进

    1.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实践过程中,需根据学生学习的反馈,不断对在线课程建设和设计加以完善和提升。

    2. 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成效。根据课程实际运行效果以及学生学习反馈,进一步完善教学设计。对能够形成课程运行报告(可与中心特邀研究员联合完成),并结合运行中的要点和难点制定后续建设规划者,可进一步追加资助经费。

    3. 分享交流经验,推广优秀教学方式方法。定期参加在线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相关研讨交流会,分享课程建设与教学运行经验。在各级各类教学研讨会上,推广经实践检验有助于提升学生学习成效的优秀教学方式方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其它相关未尽事宜,由复旦学院(本科生院)解释并处理。

     

     


    上一篇:关于复旦大学第十一期教师教学发展研修班报名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复旦大学2017年在线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结果通知 ..

    本文地址:http://cfd.fudan.edu.cn/news/jqhd/1654.html
    图片新闻
    loading
    会员登录
    联系方式
    电话:55664497(教发业务)
    电话:65647637(在线课程)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光华楼东主楼29楼2904、2909室
    邮箱:jxcj@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