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1〕14号
关于推荐第六届上海市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届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14号)(以下称“14号文件”)精神,我校共可推荐上海市教学名师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请各院系组织推荐本届上海市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一、推荐候选人范围:
推荐为上海市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原则上为已获得前五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已获得过上海市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接受推荐。
推荐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原则上为已获得前五届上海市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已获得过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接受推荐。
学校前五届教学名师奖名单可参见“复旦大学第1-5届各级教学名师奖获奖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推荐候选人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二)其他条件依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14号文件”的附件1)。
(三)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和推荐。
三、推荐步骤:
(一)请各院系和教师认真阅读“14号文件”,院系组织,择优推荐。
(二)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以提高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时间节点与文档: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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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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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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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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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申请和
院系提名
(院系和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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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上海市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14号文件的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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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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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推荐材料
(院系和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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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样式见“14号文件”的附件5),外校学生对现场教学录像的意见由院系组织负责收集。具体要求详见“14号文件”的第(六)条。
2.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样式见“14号文件”的附件6),一式六份,含一份原件。其中一份复印件教务处留档。
3.光盘一张,内容包括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内容清单及文件名命名要求详见“14号文件”的附件8)以及候选人45分钟讲课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录像拍摄工作教务处可提供协助)。
以上第1和第3项,可适当推迟。但候选人务必带到专家评审现场以便综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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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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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现场评审
(候选人、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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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
候选人每人汇报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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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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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一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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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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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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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交上海市教委(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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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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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比较紧凑,请院系和候选人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准备材料。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上海市和国家级教学名师推荐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和落实。
复旦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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