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1〕20号
关于选派2011级新生导师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落实2011级新生和其他年级学生的导师指导工作,需要请各院系选派2011级新生导师和其他年级导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导师资格要求:
在我校有3年及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新生数量要求:
1.一般院系,按不小于1:40(导师:学生)选派新生导师。
2. 书院试点导师院系,按不小于1:8(导师:学生)选派导师。
3. 涉及五个大类(历史学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自然科学类和医学类)招生的院系。
新生导师选派人数等待6月16日下午教学院长/系主任会议讨论后决定,由相关院系教学院长/系
主任通知。
三、其他年级导师选派方式与数量由院系自主确定。
四、导师职责与评估
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导师工作职责包括:
1、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按照学校全面推进学分制建设的方案,实现培养目标;
2、熟悉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条例,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
3、帮助新生尽快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
4、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培养学生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5、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固定的导师接待日和地点;
6、及时向院系及教务处反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教务处建议导师切实加强对学习成绩绩点较低(如低于2.0)的学生学习指导和关心,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为有用之才。
本科生专业导师定期召集学生座谈会(每学期至少两次),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有责任了解和掌握本专业所有年级学生的学业情况,并将导师提交的“学生学业情况小结和问题汇总”汇总备案。
URP系统的学生评教包含学生对导师工作的评估。
五、名单申报:
1. 请院系认真选派新生导师和其他年级导师,新生导师名单填写《2011年新生导师信息表》,经教学院长/系主任确认后将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电话65642274,Email:jxyj@fudan.edu.cn,邮件主题:“新生导师”)。其他年级导师名单不需报教务处,请学院自行留档。
2. 截止日期:6月22日(星期三)12时前。涉及大类招生的院系,可推迟至6月24日。
3. URP系统信息维护:待2011春季学期学生评教结束(6月24日后),请将新生导师信息和其他年级有变动的导师信息添加到URP教务系统,可从“被评估人员维护”模块进入。
六、导师培训
1. 新生导师培训由复旦学院组织,时间将安排在本学期结束前。具体时间地点由复旦学院通知。
2. 其他年级导师培训由各院系自行组织,形式不限,重在落实指导,确保指导到位,学生得到切实的关心。
谢谢各院系的支持。
附件:
1. 2011年需要选派新生导师的院系名单
2. 2011年新生导师名单信息表
复旦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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