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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8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95

     

    关于开展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公共教学部门,及相关教师: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通知》(复旦教通字〔20191号)要求,现已启动2019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今年除常规安排外,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线教育中心(简称“中心”)对校级混合式在线立项课程采用认定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混合式在线课程可直接认定为“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减少重复申报和建设。相关说明如下:

    一、认定范围:

    经“复旦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且已经通过验收的混合式在线课程均可申请认定。已立项尚未验收项目,待通过验收后再申请认定,期间勿重复申报常规校级精品课程。

    二、认定条件:

    1.符合认定范围的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2.课程负责人除采用混合式教学之外,需将课程内容在复旦大学在线教育中心网站(fudan.mooc.chaoxing.com)首页公开,允许非选课学生浏览。

    3. 课程经过一学期的混合式教学运行,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认定工作安排:

    1. 2019111日(周五)前,请有意向申请认定工作的课程负责人在网上(网址:http://cfd.fudan.edu.cn/news/jqhd/1796.html)登记。

    2. 2019年寒假,课程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复旦大学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认定申报书》(见附件)。2019225日(第1周周一)前,将认定申报书电子版反馈至本邮箱,并将经院系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认定申报书递交至光华楼东主楼292909室。

    320193月,中心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在线评估。通过认定的课程将授予 “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称号,与本年度评选的常规校级精品课程一同公布,并在复旦大学在线教育中心网站首页的精品课程栏目中展示。

     

    联系人:钱榕

    联系电话:65647637

    Emailmooc@fudan.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线教育中心办公室

                           201917

     

    附件:

     附件复旦大学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认定申报书

    姓名:  
    性别:  
    工号:
    院系: (含专业)
    职称:  
    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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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课程:  
    课程类别:  
    课程学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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