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9〕5号
关于开展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公共教学部门,及相关教师: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通知》(复旦教通字〔2019〕1号)要求,现已启动2019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今年除常规安排外,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线教育中心(简称“中心”)对校级混合式在线立项课程采用认定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混合式在线课程可直接认定为“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减少重复申报和建设。相关说明如下:
一、认定范围:
经“复旦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且已经通过验收的混合式在线课程均可申请认定。已立项尚未验收项目,待通过验收后再申请认定,期间勿重复申报常规校级精品课程。
二、认定条件:
1.符合认定范围的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2.课程负责人除采用混合式教学之外,需将课程内容在复旦大学在线教育中心网站(fudan.mooc.chaoxing.com)首页公开,允许非选课学生浏览。
3. 课程经过一学期的混合式教学运行,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认定工作安排:
1. 2019年1月11日(周五)前,请有意向申请认定工作的课程负责人在网上(网址:http://cfd.fudan.edu.cn/news/jqhd/1796.html)登记。
2. 2019年寒假,课程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复旦大学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认定申报书》(见附件)。于2019年2月25日(第1周周一)前,将认定申报书电子版反馈至本邮箱,并将经院系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认定申报书递交至光华楼东主楼29楼2909室。
3. 2019年3月,中心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在线评估。通过认定的课程将授予 “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称号,与本年度评选的常规校级精品课程一同公布,并在复旦大学在线教育中心网站首页的精品课程栏目中展示。
联系人:钱榕
联系电话:65647637
Email:mooc@fudan.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线教育中心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附件:
附件复旦大学校级精品课程(混合式教学)认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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