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
管理办法(试行)
(2024年6月18日经教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审议)
为了进一步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学校鼓励教师在校内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在《复旦大学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以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以下简称“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混合式课程开课审核
第一条 已获得上海市、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课程:
1. 课程负责人单独开课的,可直接在课表上标注混合式教学。
2. 多位教师合上同一门课程的,除课程负责人外,其他所有教师须通过教务处审核之后,该课程方可在课表上标注混合式教学。
3. 课程团队成员单独开设平行班,且采用混合式教学方式的,须通过教务处审核之后,方可在课表上标注混合式教学。
第二条 已通过校级混合式教改项目立项并验收通过的课程:
1. 课程负责人单独开课的,可直接在课表上标注混合式教学。
2. 多位教师合上同一门课程的,除课程负责人外,其他所有教师须通过教务处审核之后,该课程方可在课表上标注混合式教学。
3. 课程团队成员单独开设平行班,且采用混合式教学方式的,须通过教务处审核之后,方可在课表上标注混合式教学。
第三条 其他拟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
1. 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可申请校级混合式教改项目立项并验收通过方可开课,并在课表上标注混合式教学。
2. 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均须完成混合式教学相关课程学习(参加研修班或自学等)、完成在线课程建设、通过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开课,并在课表上标注混合式教学。
3. 试点基础学科课程混合式教学由院系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可在课表上标注混合式教学。
第二章 混合式课程运行要求
第四条(基本要求)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需要有在线课程,可以是教师自主建设的课程,也可以是引进的国内外优质在线课程。学校鼓励教师自行录制教学视频,在复旦大学在线教育中心平台建课。
第五条(课程资源)在线课程须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包含完整课程知识点的教学视频及相应的学习资料(如教材、PPT等),作业、测试等学业测评内容以及必要的辅助性学习资源等。
第六条(教学设计)做好混合式教学设计,尤其需注意线上课程学习内容和线下课堂学习活动的连贯性和互补性,两者紧密配合,提升学生学习成效。
第七条(教学安排)制定混合式教学日历,在课程总学时不变的情况下,原则上线上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20%-50%,线下教学学时占50%-80%。
试点性基础学科课程混合式教学线上学时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70%,线下学时不小于30%。
第八条(排课管理)为便于学生选课及学校管理,排课时需基于混合式教学日历在本科生选课表、教学大纲和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中明确相关信息,包括在线课程平台、线上线下教学学时、每周教学安排、考核方式等。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与修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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